當前,一系列撬動民間投資的政策舉措正加快落地。日前,四川印發《四川省縣域民營經濟改革試點方案》,提出了鼓勵民間投資的7條試點激勵支持措施;貴州近期向社會公布民間投資可參與的“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名單,項目總投資3877.72億元,擬引入民間資本2586.75億元,涉及農林水利、交通運輸、新型基礎設施、制造業等19個領域……
隨著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的印發,民間投資的信心正在加速回歸。專家表示,民間投資是提升投資質量、增強投資活力的關鍵力量,相關舉措從優化投資環境入手,立足于結構優化與高質量發展,有助于發揮民間投資對經濟穩增長的積極作用。
著力釋放投資活力
“當下,我國經濟發展已從追求規模來到追求質量階段,對于民間投資而言,要通過強調投資的精準有效和對經濟結構優化的貢獻,更好助力高質量發展。”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盤和林說。
作為拉動內需的根本動力,穩投資是保持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自2012年有民間投資統計口徑以來,全國民間投資占整體投資比重始終保持在一半以上,是投資的主力軍。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制造業民間投資增長16.5%,比制造業整體投資增速高6.4個百分點,呈現出較強的投資活力。但受國內疫情反復、國際局勢急劇變化等因素影響,原材料成本上漲,市場需求不足,民間投資增長持續低于整體投資增速,前三季度僅增長2%,增速處于低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部分民營企業存在“增收不增利”現象,投資能力和意愿受到制約,個別民營企業過快擴張、高杠桿融資等也影響到了自身的健康發展。因此,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更好發揮民間投資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進一步釋放民間投資活力對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至關重要。”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副部長許召元介紹,近幾年,我國一直強調注重精準有效投資。相比于一些社會效益大、但短期內收益慢的項目,有效投資的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都比較高。而民間投資以市場為導向,相對來說更加精打細算,追求投資效益最大化。此外,民間投資在項目建成后的運營管理上相對高效,投資質量有保障。
在此次出臺的《意見》中,“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得到關注。《意見》提出,要鼓勵民間投資更多依靠創新驅動發展,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鼓勵平臺企業加快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處理器等領域重點項目建設。“支持民間投資參與科技創新,通過產學研用的融合,形成‘誰投入,誰貢獻,誰受益’的技術研發體系,引導民營經濟發展,以創新力量優化產業結構。”盤和林說。
進一步拓寬投資領域
今年年初,總投資448.9億元的杭臺高鐵正式開通運營,這也是我國第一條建成通車的民營控股鐵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接連出臺相關政策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在交通、水利、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民間投資的參與度越來越高。
此次出臺的《意見》繼續明確,要發揮重大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進一步支持民間投資參與102項重大工程等項目建設,已確定的交通、水利等項目要加快推進,在招投標中對民間投資一視同仁。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碼頭及相關站場、服務設施建設。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點項目建設,提高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
“這一舉措有針對性地回應了目前民間投資空間不足、信心不足的難題。”許召元分析,我國在工業化和城鎮化方面逐步走向成熟,盡管從整體上看,投資盤子依然很大,但短期內能見到回報的項目相對變少。102項重大項目工程關系國計民生,前期論證充分且各方面配套設施齊全。此次向民間投資敞開大門,不僅進一步拓寬了民間投資領域,更給予其充分信心,讓民間投資擁有更大增長空間。
項目有需求,投資有意愿,但與抗風險能力較強的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往往受融資能力不足的制約,這一短板應該如何補足?
對此,《意見》從政策支持、債券融資、股權融合三方面給出了清晰的實施路徑。具體包括加強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引導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進行精準信用畫像,客觀合理判斷企業風險;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支持民間投資項目,推動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積極采用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對民間投資項目予以支持,與民營企業進行股權融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投資新的重點領域項目等。
許召元表示,此次《意見》鼓勵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股權融合值得關注。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各有短板和優勢,通過股權融合、戰略合作等方式推動雙方融合發展,一方面能發揮民營企業的效率優勢,另一方面國有企業在融資上具有優勢,也能更好把握產業方向與趨勢。
增強民企政策獲得感
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密集部署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從降低準入門檻、擴大投資領域、強化金融支持等多方面發力。一系列政策出臺后,如何保證各項舉措落到實處,真正增強民營企業的政策獲得感?
許召元認為,各地在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時,要做到理念和思想上的創新,給予民營企業更多信任。此外,做好制度設計,特別是在民間投資關心的預期收益、后期運營參與權、決策權等方面,完善相關體制機制。
華南理工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副教授陳羽表示,在金融支持上,此次《意見》提出了“引導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精準信用畫像”的具體指導,但是銀行業在愿意做、能夠做、也會做民營企業業務方面尚存在障礙,需要建立盡職免責、糾錯容錯機制,在下放審批權限、單列信貸額度以及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上,還需多部門多條塊發力解決。
與此同時,民營企業也可以充分利用此次政策帶來的紅利。許召元表示,民營企業對于參與重大工程項目的積極性一直很高,但還需進一步提升自身能力,這不簡單意味著要在短期內做大企業規模,而是可以通過與國有企業和其他民間資本合作的方式,利用好資本市場,發揮直接融資的作用,以提升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的能力。(經濟日報 紀文慧) |